本协议由用户与杭州集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狗基咪”或“平台运营者”)就“狗基咪”平台(含“狗基咪”App、小程序及网页端,下称“平台”或“本平台”)服务的使用事宜订立。
鉴于
1. 平台运营者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并运营集宠物社交、宠物档案、AI宠物数字分身、同城定位、宠物医院地图、上门喂养照看及宠物用品、活体宠物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宠物服务平台。
2. 用户拟通过平台获取上述相关服务。
3. 双方经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据此,双方确认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平台”指“狗基咪”App、小程序及网页端,以及平台运营者后续开发的与上述功能相关的其他终端形式。
1.2 “用户”指完成注册或登录、使用平台任何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3 “账号”指用户为使用平台服务而注册取得的登录凭证。
1.4 “第三方服务”指由入驻商家、服务提供者或其他第三方通过平台向用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包括宠物用品销售、活体宠物销售、上门喂养照看、宠物寄养、运输、训练、医疗信息展示等服务。
1.5 “宠物档案”指用户为宠物创建的品种、年龄、性别、免疫、健康、照片等资料集合。
1.6 “AI生成内容”指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宠物写真、数字分身、漫剧、测试结论、塔罗解读等文字、图片、视频内容。
1.7 “平台规则”指平台已发布或将来发布并公示的各项规则、公告、说明及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标题仅为查阅便利而设,不影响条款含义的解释。
第二章 协议的订立、生效与变更
第三条 用户注册或登录账号、勾选同意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
第四条 用户注册使用平台前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十八周岁的用户应在监护人同意并陪同下使用平台。平台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另行适用《“狗基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则》。
第五条 平台运营者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及功能升级需要修订本协议,并提前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修订内容。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同意修订后的协议;不同意的,应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并可申请注销账号。
第六条 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适用平台规则的约定;平台规则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三章 账号注册、登录与实名认证
第七条 用户可通过手机号码、Apple账号或微信账号等方式注册或登录。用户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
第八条 依照《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用户注册账号及使用发布信息、交易、悬赏等功能时,平台有权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依法进行实名认证。用户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平台有权拒绝提供服务、暂停或终止账号。
第九条 一个用户原则上仅可注册一个账号。用户不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使用虚假信息注册,不得出借、转让、出租、售卖账号,不得通过非官方渠道获取或使用账号。
第十条 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及验证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用户保管不善或主动披露导致账号被盗用、损失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用户发现账号异常时,应及时通知平台。
第四章 账号注销与个人信息处理
第十一条 用户可按照平台公示的流程申请注销账号。平台收到符合要求的注销申请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注销,并依法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相关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保存期限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用户在注销前应自行处理与账号相关的待履行订单、虚拟财产及权益;账号注销后,平台不再承担该账号项下的服务义务。
第十三条 平台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规则,以《“狗基咪”隐私政策》为准。
第五章 用户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用户发布宠物档案、动态、评论、点赞、关注、私信、图片、视频、语音等内容,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本协议及平台规则,不得利用平台实施下列行为:
14.1 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
14.2 发布色情、低俗、暴力、血腥、恐怖、赌博、诈骗、毒品等违法有害信息;
14.3 发布侮辱、诽谤、骚扰、威胁他人,或进行人肉搜索、网络暴力、侵犯他人隐私、肖像、名誉、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14.4 发布虚假信息、谣言,或冒用他人名义、冒充官方机构及工作人员;
14.5 发布虐待、遗弃、伤害动物,或宣扬、教唆虐待动物的内容;
14.6 发布未经许可的医疗诊断、处方、用药建议,或冒充执业兽医提供专业意见;
14.7 利用平台从事刷量、刷单、虚假交易、恶意评价、操纵榜单等破坏交易秩序或社区生态的行为;
14.8 发布商业广告、推广信息,或未经许可开展经营性活动;
14.9 实施或传播危害平台安全的技术手段,包括爬虫、攻击、植入恶意程序、破解等;
14.10 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用户对其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应保证对其发布内容享有合法权利,且内容未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
第十六条 用户使用私信功能与他人交流,应尊重他人意愿,不得发送骚扰信息、垃圾信息或进行不当营销。
第六章 内容授权与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 用户授予平台运营者一项免费的、非独占的、可再许可的使用权,用于在提供本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对用户发布内容进行存储、展示、复制、传播、编辑、改编及技术处理。该授权不改变用户发布内容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八条 用户发布的内容属于依法应予公开或平台为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义务必须保留的,平台可依相关规定继续保存、处置。
第十九条 平台的名称、标识、软件、界面设计、技术方案及平台自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平台运营者或相应权利人所有。未经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复制、修改、传播、反向工程或用于商业用途。
第七章 AI生成内容服务
第二十条 平台提供的AI宠物写真、数字分身、AI漫剧、性格测试、宠物塔罗等功能所生成的内容,仅供娱乐、陪伴与一般参考,不构成兽医、医疗、行为诊断、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用户应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依据上述内容作出决策的后果。
第二十一条 AI生成内容可能存在偏差、失真、错误或与用户预期不符的情形,平台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特定用途的适合作出保证。具体以《“狗基咪”AI宠物写真服务条款与生成内容说明》及《“狗基咪”AI性格测试、宠物塔罗服务免责声明》为准。
第二十二条 用户上传照片、语音或输入指令以使用AI功能时,应保证享有相应权利,不得上传涉及他人隐私、肖像或违法内容。
第八章 平台治理与违规处置
第二十三条 平台依法对用户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可采取先审后发、先发后审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内容,平台可视情节采取警示、限流、标记、删除、下架、限制部分功能、暂停账号、永久封禁账号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 用户对处置措施有异议的,可依照《“狗基咪”举报投诉、申诉及账号处置规则》提出申诉,平台应在规定时限内复核并反馈结果。
第二十五条 平台依法配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调查协查,并依规留存相关记录。
第九章 服务变更、中断与终止
第二十六条 平台因业务调整、系统升级、维护、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服务的,将依法提前公告;因紧急情况无法提前公告的,应在事后及时说明。
第二十七条 平台终止服务的,应提前三十日公告,并依法妥善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与权益。
第二十八条 因电信、网络设备故障、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政府管制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的,平台将尽力恢复并在合理范围内通知用户,但依法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章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第二十九条 平台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入驻商家、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依法履行资质核验、信息公示、安全保障等义务。平台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后,因第三方商品或服务本身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由该第三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 用户理解并确认,平台上的第三方服务信息、医院地图信息、宠物友好场所信息等由第三方或用户提供,平台已尽合理审核义务但仍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误差,用户应自行核实后使用。
第三十一条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平台不对用户使用平台服务产生的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承担责任;平台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其收取的与该服务直接相关的费用为限。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平台有权依照第八章及平台规则处理,并可要求用户赔偿由此给平台造成的损失,包括合理的维权费用。
第三十三条 用户利用平台实施违法行为的,应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平台有权终止服务并依法报告或移交有关机关。
第三十四条 平台违反本协议给用户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六条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平台运营者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争议解决机制的详细内容,参见《“狗基咪”争议解决机制》。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平台通过站内信、短信、推送或页面公告等方式向用户发出的通知,自发送之日起视为送达;以公告方式通知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以最接近原条款意图的有效条款予以替代。
第四十条 本协议自用户在平台确认同意之日起生效。
平台运营者:杭州集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更新日期:2026年9月8日